宝安区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追加补助之外,还有新引进入户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申请这一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快进入本地宝点击文章进行查看吧!
申请条件
1、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
2、申请人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完毕人才引进手续;
3、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时)至申请该项补贴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由宝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
4、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5、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自人才引进手续办理完毕后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
6、申请人符合条件后须在1年内提出申请,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有效身份证明)
2、与我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3、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4、毕业生、学位证;留学生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和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6、社保缴纳证明(宝安区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不含补缴)
7、《宝安区新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毕业生奖励补贴申请表》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3、特别程序
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
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补贴标准
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