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参加国家、省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外高水平学士研修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的,津贴2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1万元。
2.参加国家、省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国内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的,津贴1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0.5万元。
其中,III类“福田英才”的津贴减半。
申请对象
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学术研修活动津贴申请表》(见附件、收原件);
2.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术研修活动邀请函(验原件、收复印件);
4.差旅票据、会议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学术报告、现场照片等参加学术研修活动的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学术研修活动举办地在国(境)外的,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因公出国(境)的,还需提供《深圳市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福田英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7.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银行卡(收复印件,注明开户行、账号和本人签名);
9.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初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局,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经主管部门复核;
3.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4.审核通过的发放津贴。
时限
1.申请时限为申请人在研修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2.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3.津贴集中组织发放,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jinx享受一次)。
受理部门
区“福田英才”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受理
联系电话:8212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