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用人单位有职位空缺(有空编)
2.所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选聘或公开招考条件
3.单位实行人事冻结期间暂不受理
申请材料
应届毕业生材料清单
批复后返还申报单位的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备案表》(原件);
注: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输入信息生成后打印并盖章。表中的单位对学生的考核意见须包括:①、现实表现;②、在“六四”活动期间的表现(“六四”期间已读大学或已工作的人员);③、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及修炼“法轮功”;④、有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体检表》(原件);
注:须提供半年内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表上有本人近照并由医院加盖骑缝章。
3.《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成绩单》(原件);
注:推荐表须由毕业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出具意见并盖章,研究生的可由“研究生处”出具意见并盖章。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或本院系公章。
4.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资料:
(1)已毕业的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2)深圳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提供大专、中专毕业生招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或学生处公章);
(3)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提交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的,须提供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地方班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5)大专升本科的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的招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或学生处公章)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6)已婚毕业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A.由毕业院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主要内容包括配偶双方的婚姻情况,生育状况,子女状况,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可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载“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填写并盖章);
B.婚姻状况相关材料,按不同情况提供
i. 初婚或再婚者:《结婚证》(复印件);
ii. 离异者: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若配偶是离异后再婚的也须提交);
iii.丧偶者:配偶《死亡报告书》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C、 已生育的按下列情况提供生育情况材料
i. 已生育一个小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女方的“节育措施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ii. 已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双胞胎除外);(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iii.凡已婚并符合生育多个孩子(含双胞胎)的:《调动人员计划生育审核证明》(提交原件,由深圳市人口与计划局进行核实后出具)。
社会人员材料清单
除上述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外,还需要:
1.学历、学位证书
提交本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的复印件,最高学历属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其他全日制的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均须验原件。成教等学历须验证的参见后面的资料说明1:“对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说明”
2.现实表现及鉴定(原件);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已婚的按要求提供本人及配偶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一、公开招考或选聘程序完成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按上述清单准备上报材料;
二、拟聘人员信息须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先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http://www.szhrss.gov.cn)下载个人信息采集表,发给拟聘人员填写,填好之后交用人单位,由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备案信息并在网上生成相关表格(所需表格见上述材料清单),表格需加注聘用意见并盖章;
三、用人单位将职员聘用备案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四、备案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用人单位领取批复材料。属聘用留学归国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持批复材料和引进留学生所需材料报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办理引进留学生手续;属聘用博士后的,用人单位持批复材料和引进博士后的所需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引进博士后的手续;
五、入职备案同意后及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并备案,进入试用期;
六、用人单位与考生签定职员聘用合同;
办理地点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6020
办理时间
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