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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位新增公积金专办员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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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1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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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需新增专办员的,应办理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

业务办理须知:

1.刷脸登录新版在线办理入口的专办员,可直接在线办结单位全流程网办业务。

2.为避免出现非本单位专办员登录的情况,单位应及时办理离职或转岗专办员的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

3.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及关联专办员时,申请表填写的单位账户应为该单位的一级账户。

4.职工注册成专办员后需关联灵活缴存单位一级账户,方可办理灵活缴存一级单位账户下的二级账户的单位业务(如有需要)。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里通过“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专办员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专办员注销登记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表》一份

2.专办员的身份证

专办员本人办理的,验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留档。 

单位专办员新增其他专办员的,须同时提供新增专办员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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