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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2017年大学片区试点学校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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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5 0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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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

注意: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4月25日-5月5日 

全区启用初中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2.学校初审(5月14日-16日
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学校递交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复核时间根据后台比对结果出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4.学位安排(6月17日-7月6日
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区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少年学位。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5.公布新生名单(7月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6.新生注册(7月11日前完成
各中学在7月11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各学校自行决定新生注册时间。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适龄少年身份证或户口本。

报名材料准备 (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合同)、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积分入学办法

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按照所填报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积分办法分为“基础分+加分”项目。


★ 说明:

1.申请学校为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加5分。(如:属于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内的学生同时申请民顺小学和龙华区实验学校,民顺小学加分5分,龙华区实验学校不加分)。

2.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计生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所有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4.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大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未申报或未递交初审材料;
(2)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3)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大学区入学材料提供、优惠政策同非大学区,有关要求可参照非大学区新生入学指引。
6.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请。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大学区 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