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医疗保险一档享受哪些待遇?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0-11-30 09:05:46
【我要纠错】

深圳医疗保险分一档二档三档,很多人都不清楚一档二档三档有什么区别。今天本宝宝就先给你们说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吧!

相关疑问解答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医院住院请问有起付标准吗?是多少?

  答:有。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3、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吗?可以买哪些药?

  答:可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可以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深圳的任意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购买药品所需的费用直接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但是在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时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1)、购买处方药:持有医生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处方药,只要个人账户的余额足够支付当次药费即可,个人账户无最低积累额的要求。

  (2)、购买非处方药: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

  4、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1)、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5.6%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2)、参保人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3)、参保人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划入基数,按划入基数的8.0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5、住院起付线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6)、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参保不满半年,身体不好经常去医院看病个人账户余额已用完,是否可以用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答:不可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才可以按规定由医保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7、社保卡里的钱比较多,可以给家人使用吗?

  答: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2014年度为3130.8元)的,超过部分就可以为其已参加我市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支付一些指定的医疗费用,这种途径称为“家庭通道”。使用“家庭通道”的方式为:进行了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的,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个人账户,就医时只刷被授权人的社保卡即可使用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8、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参保人住院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 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9、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目前是3130.8元),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的费用。

  10、参保人住院的最高床位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二)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11、参保人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1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门诊进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有何待遇?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13、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比较多,能否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非处方药?

  答: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2015年度为3632.4元)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因此,失业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规定限额的,同样可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

  14、参保人享受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15、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平时看病比较多,社保卡里的钱常常不够用,有什么政策优惠吗?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社保卡里的钱用完后,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从本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医保目录内的门诊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2014年度为3130.8元),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就可享受此项医保待遇。

  16、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可以。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17、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答: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

  18、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须带什么资料?

  答: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医院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费用分类汇总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4、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1)入院记录(2)长期及临时医嘱单(3)手术记录(4)出院记录(5)检查检验报告单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7、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深圳开户中行、工行、建行、农行)

  9、如办理常住内地登记或市外转诊审核的,还应提供: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社会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报销:

  1、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3、门诊病历(收原件)

  4、检查检验报告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6、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深圳开户中行、工行、建行、农行)

  备注:

  1、住院收费收据、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于一张A4纸)

  2、参保人银行存折或卡、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于一张A4纸)

  3、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19、非本市户籍员工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答:可以,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缴费标准/住院及门诊报销申报标准及指南/医保档次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