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将成为深圳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分界点”:当天深圳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当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其父母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奖励;而之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深圳计划生育新旧政策的衔接,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
具体来说就是,在2016年元旦当天及之后出生的“二孩”,符合计生政策,即使孩子的父母之前没有办理生育审批登记手续,事后也可以补办,具体办理措施,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细则进行。
而2016年元旦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按照深圳市的相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奖励有哪些?
包括:每人每月1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深圳户籍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还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奖”,其标准是男、女每月可分别领取160元。即夫妻双方合计可领取“独生子女奖”每月320元。
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深圳市目前的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高于广东省规定的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和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之前已经领取的奖励不用退回。
再婚家庭合法“两孩”如何定义?
问:“再婚夫妻一方,与前妻已有一个孩子,与现任妻子育有一个孩子,这样的家庭是否可以再合法生育一个孩子?”
答:对于再婚家庭来说,合法“两孩”要怎么定义,需要等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明确。
元旦之前“抢生”的二孩怎么办?
问:在2016年元旦之前“抢生”的二孩怎么办?在2016年元旦之后出生的二孩,父母可获得多长时间的生育假?“这些都要等广东省计生条例明确后才知道,省计生条例是上位法,深圳的计生条例将参照省条例修订并执行。”孙美华说,“相信省计生条例很快会出台。”
目前,深圳市正在等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施行,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深圳还将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探索逐步提高奖励扶助的标准,对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大帮扶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