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利用“打拐”DNA数据库为小翁找到了失散25年的生父母的故事,大家在祝福这个女孩找到生父母的同时,也对打拐DNA数据库产生了好奇和疑问。在这里,蜀黍就借此机会介绍一下打拐DNA数据库的信息和相关案例,让大家对该数据的使用有更清楚的了解,并希望这个数据库能够帮助更多的人。
打拐DNA数据库概念:
打拐DNA数据库,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地方负责机构一方面对丢失孩子报案的家长采集DNA样本,另一方面对各地在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样本,并将这些数据录入到专门的全国联网的统一数据库。
公安部要求对五类人员必须采集血样进行DNA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
这五类人员包括:
①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
②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③解救的被拐卖儿童;
④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
⑤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
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相关政策
1、方便群众
公安部要求全国的派出所、刑警队等一线公安机关,对群众报告儿童失踪、被拐卖的,都必须立即立案,组织查找和侦查调查工作;同时,要做好采血工作,为查找儿童打基础。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
2、免费检测
公安部要求采血工作遵循就近原则,儿童失踪地、居住地、发现地公安机关必须及时接待群众采血。在报案、查找、侦查调查和采血、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群众收取费用。
3、快速寻查
为防止失踪儿童成为被拐卖对象,多个省份的公安厅已制定了“查找失踪儿童快速反应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寻查失踪儿童机制,突出一个“快”字。过去一般都要过了24小时、有证据表明儿童被拐,警方才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如今110指挥中心只要接到小孩失踪的报警,就在第一时间启动寻查机制,刑侦、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种、多部门联动。
4、鉴定机构
公安部于2009年5月19日启用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被拐卖或者失踪儿童的亲属可就近到当地派出所、刑警队报案,办案民警将按要求及时填写人员信息表并将有关信息录入上述系统。被拐卖或者失踪儿童父母由民警陪同到县级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免费采集血样后,血样将送至公安部指定和遴选的全国42家公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真实案例
案例一:
今年5月19日,深圳警方为一被拐25年的女孩找到生父母。今年4月,事主翁某(女)来到东门派出所,怀疑自己小时候被拐请求协助查找亲生父母。根据我局打击拐卖(拐骗)相关工作要求,东门所采集翁某的血样,送至深圳CID技术处检验。经过两次检验比对,最终确认翁某是1989年在浙江省瑞安市被拐的李某某。
案例二:
2011年2月16日下午,深圳CID刑事技术处DNA刑事检验科发现深圳救助站一无名女孩的血样DNA与中山警方一宗拐卖儿童案件中失踪女孩的血样DNA相符,打拐办随即联系中山警方展开调查,并于17日凌晨3时经过再次核查,确认了初次检验比对结果。经查,该女孩名叫周某某,2000年3月生,东乡族,户籍地为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于2010年6月在中山市走失。在走散8个多月后,小女孩已与父母于17日晚间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