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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龙华天屿花园公租房配租房源基本情况+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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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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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9:00-4月17日18:00(共10天),龙华区住建局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租房1505套,配租项目包括了天屿花园在内的41个房源项目,本文主要介绍天屿花园配租房源情况,其余房源信息可查看:2025龙华公租房认租房源基本情况+租金+户型图

房源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9:00-4月17日18:00(共10天),龙华区住建局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租房1505套,配租项目包括了天屿花园在内的41个房源项目,本文主要介绍天屿花园配租房源情况,其余房源信息可查看:2025龙华公租房认租房源基本情况+租金+户型图

龙华区天屿花园公租房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平安路2999号,项目为现房。

配租户型:本次供应30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28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8㎡)8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6套。

租金物业费: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现场看房:

看房时间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看房联系电话为0755-23769584,;

前往看房记得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项目提示: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3)东侧靠近康淮工业厂区,南侧隔樟桂路(规划)处为诚丰等工业园区,北侧靠近现状空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及未利用地,北侧格宝盛路(规划)处为现状空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西侧靠近观湖园别墅区,可能会出现但不限于拆迁、修缮、新建等工程建设,可能会受到噪音、气味、粉尘、安全等影响。

(4)地块北侧的宝盛路(规划)、南侧的樟桂路(规划)均为规划道路,出入口的开通可能受到市政规划及建设时间影响滞后。

(5)东南方向约1.5公里处有一处陵园。

(6)西侧设有小型垃圾转运站,可能对周邻房产带来包括但不限于异味、垃圾车尾气、噪音等影响。

(7)共分2个楼栋3个单元,1栋首层、二层裙房为商业及部分配套用房,三层及以上为住宅。

(8)设有四个商业油烟井,其中一个位于1栋一单元电梯井外墙东北侧,一个位于2栋2-A8户型南侧外墙。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1、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2、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面积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00-4月17日18:00(共10天)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家庭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办理或特殊情况登记,本次配租以认租时间截止时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的家庭信息为准。

信息变更方式为:申请人离异、丧偶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政务服务中心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其他信息变更,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涉及租金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

注: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的适用期限:1.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为6月30日(含当日)之前,在册轮候人在当年度提交认租申请的,无需提交申请收入财产核对;2.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为7月1日(含当日)之后,在册轮候人在核对报告出具后6个月内提交认租申请的,无需提交申请收入财产核对。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14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41~28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8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另行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华公租房】可获龙华公租房最新房源基本情况、户型图、看房方式、房源申请时间、申请入口、收入核对指引和申请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