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项为行政服务类事项,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应向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年检,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对申请依法进行年检,并给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申请条件
已取得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
申请材料
(一)本地分支机构须提交《备案分支机构年检呈报表》(加盖公章);
(二)《备案分支机构年检呈报表》(加盖公章);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备案通知书及隶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机构公章,验原件);
(四)总公司备案证书;
(五)至少5名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
(六)总公司营业执照;
(七)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八)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二)《备案分支机构年检呈报表》(加盖公章);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备案通知书及隶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机构公章,验原件);
(四)总公司备案证书;
(五)至少5名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
(六)总公司营业执照;
(七)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八)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申请表格
申请程序 | 来文单位提交申请→服务窗口初步审查资料→受理登记及发放受理回执→转主办部门办理→来文单位取件→服务窗口核对受理回执及取件人证件→发放办理结果。 |
申请地点
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办事大厅
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5楼
联系电话: 83545354转601、612。
申请时限及有效期
时 限 | 承诺期限: 以当年年检通知为准。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颁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一年。 |
法律效力 | 办理年检手续后方能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
收 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每年3月份定期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