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15-10-28 14:25:46
【我要纠错】
该事项为行政服务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到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依法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核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申请条件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从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二)一名以上专职房地产经纪人。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执业登记牌复印件(验原件);
  (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
  (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单;
  (八)一名或一名以上专职房地产经纪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申请机构为上述房地产经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台帐(加盖社保局印章);
  (十)房地产经纪人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
  来文单位提交申请→服务窗口初步审查资料→受理登记及发放受理回执→转主办部门办理→来文单位取件→服务窗口核对受理回执及取件人证件→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表格

申请地点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窗口19-20号

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

联系电话: 82105846。

申请时限及有效期

时  限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颁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一年。
法律效力
  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备案后方能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收  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根据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每年3月份定期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