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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第四期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将于5月8日截止

  我市第三期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工作已顺利完成,第四期增量指标申请正在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8日。参加第三期摇号、竞价而未获得指标的申请人,如需改变申请方式(竞价改摇号,或者摇号改竞价),请于5月8日前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

  请尽快申请存量二手车指标证明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公证证明的存量二手小汽车,应当自取得公证证明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取得指标证明文件;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指标

  目前已有181份存量二手车公证文件过了2个月的时限没有及时申请取得指标证明文件,另有31份公证书也将在5天之内达到2个月的时限。请申请人留意存量二手车公证书的公证日期,务必在2个月内及时申请指标证明文件。

  已取得指标证明文件的,应当自取得指标证明文件之日起1年内完成转移登记;逾期未完成转移登记的,该指标证明文件失效。

  有关申请存量二手车指标证明文件的注意事项,请查阅“通知公告”中《关于申请存量二手车指标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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