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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目前在国内有保障需求的家庭达70%以上,真正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却不到10%,走在保险前列的上海家庭投保率也不过7%,更多城市的家庭投保率在5%以下,广大农村乡镇就更低了,与国外家财险普及率达70%以上形成了鲜明对比。

  居家生活通常总会有意外发生,比如天灾:刮台风、下暴雨、发大水……人祸:家里着火、煤气爆炸、小偷光顾、匪人抢劫、他人恶意破坏……另外,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不能光想着法律可以保护自己权益,要知道还有可能不经意间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即个人责任,比如:花盆掉了砸了别人的车、水管破裂漏水浸了楼下住户的财产、自家养的宠物咬伤人、儿子顽皮弄坏了别人的东西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敢保证不会有意外发生,而意外一旦发生,轻则破财、重则破家,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未雨绸缪,用句新潮的话来说就是“风险管理”。就国外来看,国外的老百姓比中国老百姓更倾向于通过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来转嫁风险。家庭财产保险保的就是盗窃、抢劫、火灾、爆炸、台风、暴雨等风险,而且还保个人责任。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意外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通过保险来转嫁风险,而且一年买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大概只需几百元,说实在一点,也就是到吃顿饭的花销,一顿饭保障了家庭财产一年的风险,也算得上是一种明智的消费了。

  百姓:不太热衷

  虽然家庭财产险的潜在需求很大,所需投资费用不高,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情形不是很乐观,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保险条款不全影响投保热情。目前我国家财险险种条款多是20世纪九十年代前期制定的,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和消费层次的提高,一些条款内容因而显得陈旧和不适应,保险责任范围有限,如造成房屋损坏的地震责任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现金、古董、珠宝、金银首饰等人们希望得到保障的贵重物品,常常不在保险范围之列。有关赔偿责任、赔偿处理等方面的条款不够详细,从而引起保险人和投保人争议,影响人们投保家财险的热情。其次,销售渠道不畅影响发展速度。家财险因其费率低、保障程度高、涉及面广而成为财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但它收费少,业务分散,一般家财险保单平均不过几百元,多者不过数千元,少的几十元,相对目前保险公司规模来说,显得微乎其微;同时家财险因其收费少、代办费低,难以吸引到保险业务员像寿险营销员那样上门营销。再次,服务质量不高影响投保积极性。家财险虽然保额不高,收费少,但涉及千家万户,常由于赔偿条款问题产生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纠纷。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的各种损失物品单证、发票及相关证明过于复杂繁琐,使得一些被保险人不易理解。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了解家财险内容的群众很少,很多人连保险责任甚至费率、保额都不知道。

  保险公司:唤醒市场需求

  就保险公司而言,应加大对家财险的宣传力度,让人一听即懂,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家财险条款,在理赔和责任方面创新,更新销售渠道,在采用原有好的销售办法基础上,应积极推广电话服务中心销售家财险业务;充分利用网络与客户交流与交易,让投保人根据自己的个人财产及保险需求,快捷方便计算保费,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产品,用保险公司另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唤醒千家万户的保险需求。

  从投保人来说,应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加深对家财险条款理解,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应深入了解后再投保,以免在索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投保时,做到如实告知,不隐瞒保险标的真情,细看条款,不盲目投保,不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各财险公司正在大力开拓家财险业务,改进家财险种、完善家财险条款、改善销售服务。我国家财险面对的是一个有着3亿多个家庭的潜在市场,如果承保率达到50%,便意味着有近2亿个保险客户和2亿笔业务来源;而如果保险公司再深度经营,提高家财险的承保额,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其他类别的保险服务,则家财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据何等重要的位置将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