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窗口申请深圳小汽车指标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五)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六)华侨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七)外国人应当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