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认购指南:
事项内容 |
安居型商品房配售 |
法律依据 |
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11年4月26日深圳市人大修正);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批准。 |
配售条件 |
已取得《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的合格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均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具体配售条件详见各项目发布的相关通告。 |
申请材料 |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 |
申请表格 |
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报认购申请,并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zjj.sz.gov.cn/)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程 序 |
一、申请人按照各安居型商品房相关申购通告中规定的时间,登陆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报该项目的认购申请,并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 |
时 限 |
60个自然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购受理回执》 |
法律效力 |
明确申请人已有效申请认购指定的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项目。 |
收 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