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一般而言,农村独生子女证明必须到县计生局办理。该村民可先到县计生局领取申请表,填表后按照申请表要求到男、女双方所在的乡镇盖章,最后再拿着一式四份的申请表、全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一寸照片、节育证明等到县计生局就可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