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那么,深圳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看深圳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的认定程序和流程之指南。

工伤认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条件

1.深圳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的伤(亡)职工(包括已经参加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2.在深圳市生产经营、但注册地不在深圳市、且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伤(亡)职工。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其中,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加盖公章。

3、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上下班证明材料:视频监控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120出车证明、院前急救或医院抢救记录(经120出车、抢救的需提供)。

7、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8、与事故伤害有关的视频、录音、现场照片、伤者照片(受伤部位应清晰可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

9、其它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发展经过的证据材料。

非受伤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根据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属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③属授权代办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④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工会组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组织介绍信(原件)。

特殊案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属未参保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②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责任单位的证明)、上下班路线图、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暴力伤害事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属死亡案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通知书、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报告卡、法医证明等)。

⑦属借用或劳务派遣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⑧属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⑨属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的,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⑩属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需提供防疫部门开具的疫区证明。

?属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


工伤业务窗口地址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工伤保险科、直属分局工伤保险科、各街道社保管理站工伤业务窗口。根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和注册所在地的不同,工伤认定的具体办理部门详见如下:

1、用人单位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但未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以外的其它地市注册、且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但在深圳市生产经营的,申请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在深圳市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深圳工伤业务窗口地址

工伤认定程序

1、网上申请。

伤者本人或单位在个人网页或单位网页进行工伤认定预申请,上传资料,录入相关信息。

申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0711000000

2、窗口办理。

前往参保辖区窗口递交资料。

3、审核审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出具认定结果报告。

根据审批结果做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员工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时限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