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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面向社会家庭配租的公租房可进行同城置换,具有置换公租房意向的承租人,可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提交和查询置换需求信息。在申请人提交置换申请后,如果申请人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核,将会收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一份《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将可把这一份材料作为置换合法凭证。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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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年7月2日


样式预先看: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

编号:

(置换申请人)

我中心收到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申请。经核查,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以下置换事项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至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至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本通知书有效期至 日。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