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最新更新,更加全面)
最新消息: 外地流动人口可以在深圳办理婚育证明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5〕259号)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591号)要求,深圳市于2015年11月起正式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即外省流动人口在深圳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街道办计生科/社区工作站申请 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 通知还要求,要强化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要求群众回户籍地办理; 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仍可使用。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
2
审核申请和发放婚育证明
1.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①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②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③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3
交验《婚育证明》
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