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延续注册)
2、护士执业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
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网上预审通过→申请人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受理(当场)→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审查(1个工作日)→决定(当场)→办结(当场)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结束
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
0755-88101429、0755-88101431
咨询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