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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后台计划生育信息比对,家长注意带齐材料到指定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办理材料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相关资料如下:

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

5、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

7、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8、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深圳各区社区工作站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