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办理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且男女一方是深圳户籍居民,一方是香港户籍居民。

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一方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户籍一方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办理流程

1

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2

受理

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3

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4

登记

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点击查阅:深圳各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所需费用

离婚证,工本费每对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