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准生证:
1、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本
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判决书
4、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地社区或村委会,镇计生办或者街道计生科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子女有残疾的,还需提供病残儿鉴定结论
2、子女去世了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址(点击办理),选择要办理的事项并点击“网上申办”填写申请表单,拍摄并上传办事材料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提示一下,网上办理时会要求选择未来领取结果的方式,邮政或自行到现场领取
2、审核审批
审核审批一般需要6个工作日,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所以建议申请人申请2天后到申请网站查看一下
3、领取结果
大概到了第7个工作日的时候,就会提示申请人最终的办理结果,申请人根据自己当初选择的方式领取申请结果(邮寄或自行前往领取)
其他须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指引和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