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们的生命中不能缺少水,而饮用水更是必不可少。但对于饮用水最关心的是它是否卫生,是否会对我们的生命产生威胁。那么在进行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关的卫生许可证,在取得这个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哪些手续?又需要哪些材料才能办理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许可呢?
对深圳市辖区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予以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提交材料:1.《深圳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产品样品和彩色照片(原件各1份);
4.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质量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委托生产(只允许委托深圳市内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原件1份),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
7.申请企业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能力现场卫生审核认可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
9.产品材料及配方;
10.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与饮用水接触主要材料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卫生安全检验报告(原件1份);
11.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标明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及部件)(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12.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数量、状态等(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13.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条件:(一)申报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材质已列入卫生部公布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
(二)申报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行政机关受理—受理机关审查—颁布决定受理(决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上受理:深圳市卫生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
证件期限及法律效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4年,在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后,方能进行生产和销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年检及收费: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不收费、不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