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出台后,又加入了哪些省市成为试点?这些试点范围都需要如何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工作呢?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及时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将2012年7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8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而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通知》要求,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官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