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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网上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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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1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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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如何进行网上申报?对于网上年检的程序又有哪些?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

事项内容: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年检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应依法参加年检。方式为网上申报。

年检条件:2011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都属于参检范围。也就是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当参加年检。

申请材料:不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表格: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外资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申请受理机关: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外汇局外,联合年检其他部门不再设窗口受理纸质年检申报材料,除市场监管局外,其他部门不再在本部门所发证照上加盖年检戳印。

决定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流程:

(一)从3月1日起,登录联合年检网站(www.szsitic.gov.cn或www.sz.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年检须知、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资料。

(二)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将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汇收支情况表等数据,通过互联网上传至年检系统。事务所上传数据前需先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异地事务所还需先到市注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详情请咨询市注协:83515421)。

(三)登录联合年检网站,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年检报告书及其他申报表格。

年检部门在年检系统上审核数据后,如未通过,将发手机短信告知修改内容,企业也可通过年检系统查询各部门的年检结果。

(四)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网站(http://wgj.sz.gov.cn/),按照外汇局年检通知要求提交外汇年检数据。

(五)已通过年检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需加盖2011年度年检戳记的企业,应当在2013年6月30日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就近市场监管分局注册大厅办理,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也可到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或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办理。

年检时间:外资企业年检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6月30日。

法律效益: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收费标准:不收费

网上受理:http://app01.szaic.gov.cn/outside.webui/enterChoose_WZ.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