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学位补贴的对象
学位补贴对象为在我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二、深圳学位补贴的领取条件
1.学生:
(1)须符合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
(2)在我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2.学校:
(1)民办学校。
(2)受委托学校需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三、深圳学位补贴的补贴标准
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
本地宝温馨提示: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即,如果某小学校收费标准为每位学生4000元,那么补贴标准为4000元;如果该学校收费标准为5500元,则政府财政补贴5000元,家长承担500元。)
四、深圳学位补贴的用途
学位补贴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五、深圳学位补贴的申请
(1)学校资格申请:
受委托学校需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受委托学校签订委托协议,并在学年结束后30天内向社会公布下学年受委托学校名单。
(2)学生资格审核: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与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对象资格审核一并进行。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齐受委托学校提交的学生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送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区财政部门应在收到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