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深府办函【2012】40号)办法
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五)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积分入户中的个人不良记录一般是指与第(五)(六)条相关的内容,即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以及有过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的行为,都属于申请积分入户中的个人不良记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