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学年度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大学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的相关规定,2012学年度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全市各大学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申报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1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一)入园入校新生(含转校生,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由学校统一申报。
(二)去年在本园本校已申报学生,不需重新申报;
(三)已毕业学生,也不需申报,我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保。
三、申报缴费时间:在以上集中申报时间内申报的,以2012年9月份为开始参保时间,参保缴费时段从2012年9月开始计算到2013年8月;超过以上集中申报时间申报的,以申报完成的月份为开始参保时间,参保缴费时段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2013年8月。
以申报时间为起点,3个月内缴费不成功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需到我局重新申请参保缴费,并以重新申请缴费月为开始参保时间。
四、申报流程:学校通过我局网站(www.szsi.gov.cn)统一申报,同时应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学生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具体流程可登陆我局网站查询,所需参保资料可向所在辖区社保机构索取。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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