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类别: 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入市外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拟引进人员根据其自身情况仅可选择其中一种业务类型
1、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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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考办事易频道文章:2012年深圳毕业生接收,更容易了!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2、调入市外干部
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调干人员主要指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经历,并按规定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人员,档案(即人事关系)和户口在同一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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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考办事易频道文章:2012年调干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3、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是指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积分的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深圳,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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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考办事易频道文章:积分入户政策三年来有什么变化和特色?
业务办理时间
A、立户登记 全年度工作日
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毕业生接收业务。个人申请毕业生接收,需要通过市人社局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
B、网上申报信息时间 2012 年4月12日—2013 年2月5日
C、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2 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申办途径(单位/个人):
A、单位申办,由所在工作单位申办(本人社保缴交单位);
B、个人申办,以个人名义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申办。
信息预审、公示
A、符合2012人才引进政策核准条件的毕业生、调干人员,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信息提交成后,系统自动预审通过。
B、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调干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批对其网上申报信息进行预审。
C、对于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含100分)积分入户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申报情况分批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用人单位方可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特别强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对申报单位或代理机构分配人才引进指标数量,只要符合我市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均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代理机构申报人才引进业务。
材料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需用未曾使用过的A4纸整理打印,由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报送市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
“2012年调干、积分入户、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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