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深圳义务教育招生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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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现就做好我市2011—201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11—2012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
(一)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深入分析研究2011—2012学年度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1+
(三)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服从市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落实《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与免费证明材料的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四)全市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劝导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五)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等名义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准备(3月14日起)。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4 |
http://www.luohuedu.net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http://www. szyt.edu.cn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
http://jyk.nsjy.net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7162 27752072 |
http:// bajjk.sz.edu.cn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 |
http://lgjjk.sz.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88211352 88211356 |
http://www.szgm.edu.cn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4622683 |
http://psjyk.sz.edu.cn |
市教育局 |
82001533 |
http://www.szeb.edu.cn |
2. 网上预报名(3月23日至4月8日)。
此为教育局文件,各区小学、初中学位网络预报名申请时间并不一致,请详细查看上面各区学位申请指南列表,不要耽搁了孩子入学。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9日至4月11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3)市、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12日至5月20日)。
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5月20日至6月3日)。
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6月4日至6月12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3日至19日)。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重点工作安排
1. 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
四、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提请所在区教育部门做好生源分流工作。深圳外国语学校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接受学位申请后至新学年开学期间,各区教育局要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
(四)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五)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各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逐步优先安排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六)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七)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