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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通卡(记帐卡)是“先消费、后付款”的卡,用户通过高速公路缴费站时,暂时不用交费,电脑记录通行情况,省联合收费公司每月汇总通行费用,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扣除。每个记帐卡都必须和某个银行账户相联,用户要保证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以支付通行费用,否则记帐卡会被停止使用。记帐卡只对有信用的企事业单位发行,用户在申请时需提供足够的信用保证,例如提供信用担保或保证金等。在通过了省联合收费公司的信用评估后,用户支付卡的成本费用,即可领取记帐卡。记帐卡可以在粤通卡服务网点或银行代理点申请办理,省联合收费公司也提供上门办理的服务。

  粤通卡(记帐卡)属于记名服务,客户选择记帐卡时,必须登记客户资料、客户银行转账结算帐户,通过专营公司信用审批后,客户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费结算如同银行代扣水电、煤气费用一样方便,客户的消费发票和消费清单由专营公司每月定时邮寄。

  申请:用户申请记帐卡,请填写《记帐卡申请表》,携相关证件向粤通卡营业部申请(接受传 真申请),经核准后即可发卡。

可申请记帐卡银行帐户列

银行
地区
对公帐户
建设银行
全省(除深圳)
深圳
招商银行
广州
深圳
东莞
工商银行
全省(除深圳)
深圳
深圳发展银行
广州
深圳
佛山

政府、事业单位、团体凭组织架构代码证办理,交验原件
企业、公司凭营业执照办理,交验原件

  结算:记帐卡消费实行“先消费,后结算”方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帐卡通行记录,上传粤通卡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帐户中划扣记帐卡相关费用,按月提供汇总发票。

  换卡:粤通卡免费保用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如非人为损坏,享受免费换卡服务;超出质保期或人为损坏卡片的,按规定收取换卡工本费。换卡时,请携卡到粤通卡营业部办理,交回旧卡后正确输入密码或提供有效证件即可换领新卡。

  挂失:用户遗失记帐卡,可以到粤通卡营业部办理挂失。挂失时需凭记帐卡卡号和密码办理,遗忘卡号的可凭有效证件查询卡号。下午4:00以前挂失的,24小时生效;下午4:00之后挂失的,32小时生效。

  解挂:记帐卡挂失后,如找回记帐卡,可随时凭记帐卡和密码、或挂失回执、或有效证件到粤通卡营业部办理解挂。下午4:00以前解挂的,24小时生效;下午4:00之后解挂的,32小时生效。

  补领:记帐卡挂失后,如不解挂,可凭记帐卡和密码、或挂失回执、或有效证件到粤通卡营业部办理补领。补领时,须按50元/卡的标准支付新卡的工本费。

  服务:此外,记帐卡还提供更改用户资料、修改密码、重设密码、查询、邮寄清单发票、更改帐户资料等客户服务,可携开户资料亲临我司营业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