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配租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户配租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
内容参考《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新开工的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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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配租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户配租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其法律依据是《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条款规定。如欲了解更多,请参阅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