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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4类人员可“核准”调干入户

  “调干”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办理的方式有“核准”和“审批”2种。根据《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14类人员可“核准”调干入户,包括: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等等。

  大专学历人员调干须“审批”

  今年规定,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引进;具有大专学历,我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满4年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不受专业限制,也可以申请引进。

  个人申办引进条件放宽

  我市今年放宽了在深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个人申办引进的条件。《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12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申办引进,包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等等。

  4类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

  我市今年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一步放宽了个人申办接收的条件,4类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包括: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我市院校毕业生;我市生源毕业生。其中,第二类以个人身份申办的人员,必须毕业于规定的80所院校内。”

  大专毕业生可择优审批入户

  我市从2009年开始就放宽了市外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接收限制,当年毕业的大专毕业生都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今年的毕业生接收政策继续沿用了这一规定。今年,我市对市外大专毕业生的接收将继续实行择优审批制,对接收的数量和结构进行合理调控。

  招调工重点引进“参加社保”条件

  我市今年的招调工申报条件将原来的单一要素评价模式改为综合要素评价模式,重点引进“参加社保”这一要素条件,在基本条件中,除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人员以及持有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其他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要求,而去年该时限规定为6个月。这一调整既可以进一步打击用人单位空挂招调员工的行为,也体现了我市转换存量人口的理念。

  另外,《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根据拟引进人员学历或技能水平的高低,提出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时间1至4年不等的要求。

  保安员入户须高技校毕业或有大专学历

  今年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共有226个,新增了家具机械木工(中、高级)等9个工种。对办公设备维修工(中级)、花卉工(中级)、保安员(中级)3个工种增加了学历要求,即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钳工不再纳入紧缺急需工种

  我市今年对招调工紧缺急需工种重新进行了梳理,将钟表维修工(高级)等10个工种增加为紧缺急需工种。同时,取消服装设计定制工(中级)、钳工(中级)等8个原紧缺急需工种。目前我市紧缺急需工种共34个工种68个等级。

  “阳光审批”公布拟招调员工条件和结果

  我市今年首次对招调工审批实行预审结果公开制度。我市招调工计划指标审批实行择优下达的原则,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开、透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将及时公布当次计划指标审批条件和审批结果。

  今年我市对拟招调员工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才可以招调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