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广州、深圳将于今天(2009年10月30日)率先开展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标志着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正式启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于昨日印发了《广东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有三类:
一是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群。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等工作人员,以及福利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线公安干警;口岸检疫、海关、边检、民航、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组织和参与大型重要活动有关人员;在岗教职人员。
二是重点地区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学生。
三是符合接种条件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
我省定于今年10月至11月,在广州、深圳首先开展重点人群接种工作,11月至12月在全省铺开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至2010年3月,全省接种500万人份。
与普通季节性流感疫苗自费原则不同,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工作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进行。必要时,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
据专家介绍,在通常情况下,接种疫苗两周后,体内抗体水平达到保护效果,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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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每10个流感患者就有8个“甲流”
截至前日,我国31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甲流确诊病例4.2万余例,已治愈3.1万余例。现在我国流感监测结果表明,在流感病毒中,甲型H1N1病毒所占的比例将近80%。
在昨天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应急办副主任梁万年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病毒还没有发生变异。从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临床表现来看,总体上临床表现还是比较温和的。
孕妇和对鸡蛋过敏者不宜接种
1.哪些人群不能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答:以下人群不能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否可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答: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3.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哪些不良反应?
答:局部不良反应:常见疼痛;偶见红、肿、瘙痒。全身不良反应:常见发热、疲劳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肌肉疼痛、咳嗽、腹痛、关节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减少/增多)、口干、食欲不振、腹泻、过敏、胸闷。以上不良反应以轻度为主,主要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