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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交人事代理费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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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16: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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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缴费方式

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六楼616室人事代理部办理交费手续。如本人不便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缴。

注:缴费可刷银联卡。

二、银行汇款方式

⒈登陆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代理协议缴费情况”,查询本人代理协议的交费情况,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费用;

⒉登陆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下载《汇款缴交人事代理费确认书》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填写完整后传真至0755-82409949;

⒊待工作人员核实后给您回电,并与您确认协议类型及付款金额,即可汇款至;

收款单位: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收款帐号:40000212090249183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红围支行

注:汇款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姓名”、“电话”、“人事代理费”、代理编号或身份证号。

⒋汇款后将汇款凭据传真至0755-82409949(汇款凭据传真件上应注明“姓名”、“电话”、“人事代理费”、代理编号或身份证号。如经工作人员确认,协议类型与付款金额发生变动的,应重新将《汇款缴交人事代理费确认书》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连同汇款凭据传真给我部);

⒌汇款到帐核查无误后,我部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注:我部需待银行回单到后方能开具发票,此过程一般需5至10个工作日。

三、委托银行扣款方式

仅限于续签协议者。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⒈本人亲自办理

⑴到人事代理部616大厅36号咨询窗口领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银行代收人事代理费协议书》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须本人签名;

⑵将以上材料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首页或借记卡复印件(以上均需核原件)交至我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⒉委托他人办理

⑴登陆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下载《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银行代收人事代理费协议书》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须本人签名;

⑵代办人将上述材料连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首页或借记卡复印件(以上均需当事人签名,并核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交至我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注:⑴本业务仅限于无当前欠费的代理人员办理。

⑵扣款帐号须为代理人员本人帐号,单位委托扣款除外。

⑶信用卡及异地存户不能办理委托扣款业务。

⑷汇款缴交及委托银行扣款都务必把地址及邮编填写完整。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⑸借记卡复印件上应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⑹银行扣款成功后,我部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四、注意事项

⒈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 咨询电话:0755-82122361
  • 深圳人才网网址:http://www.szhr.com.cn/ -“人事代理”栏目
  •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