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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09年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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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4 15: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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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09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申请:3月30日—4月9日。

  2、提交申请材料:4月11日—4月13日三天内到地段小学提交申请表,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材料审核:4月20日—5月20日,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送交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位安排:5月21日—6月10日

  4、公布名单:6月11日,申请人可在网上或直接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安排学位的到学校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5、报名注册:6月11日—2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学位安排通知书》为准。

  三、学位申请办法

  今年我区实行网上预申请学位办法,请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按如下程序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申请学位。

  1、网上预申请。家长于3月30日-4月9日期间,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

  ①按“查询地段学校”栏目查询居住地段所属的地段小学;

  ②填写申请儿童的户籍类别和儿童身份证号码(户口本有该号码)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

  ③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地段小学(不按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申请学校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保证安排学位);

  ④按项目要求填写相关的学位申请信息;

  ⑤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并记住申请流水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日-9日下午4:00-6:00期间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将向地段内适龄儿童(家长)开放电脑室(其中4、5、6日因是法定假期,学校电脑室不开放)。

  2、验核申请材料。家长请根据自己的户籍情况按下列第四项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材料,于4月11日-13日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小学验核材料,领取《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此表系家长网上预报时填写的信息,由地段学校统一打印,验核资料时凭网上申请流水号领取)核对网上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所有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不知道要填哪些,请点击查看: 《南山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样本

  四、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查原件,交A4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注: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4)《罗湖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暂住人口子女

  申请学位的暂住人员子女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请注意:提交的资料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注: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社保局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就业登记信息表》(盖社保局“就业登记专用章”),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具体要求见“温馨提醒之12”)。

注:12、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就学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消教办的,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主要内容是:证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说明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式样请参考“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

  (6)《罗湖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1)港澳籍儿童:

   ①父或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父或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③《罗湖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台湾籍儿童:

  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④《罗湖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3)外国籍儿童:提交《罗湖区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外籍学生入读深圳中小学校申请表》(此表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中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

  五、学位申请分类方法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学校视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住房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排序。【共分六类,详情查看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点击查看详情

  六、学位安排原则

  1、实行按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2、根据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址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按A、B、C、D、E类别顺序录取。凡在4月11-13日按规定申请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均为有效申请。在规定申请时间内,申请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3、学位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