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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事程序--拟招调员工信息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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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8 15: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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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招调员工信息预审

  (一)信息预审方式

  1、对于按核准条件申报的信息,系统会自动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信息号并提示“根据信息申报情况,请向窗口送审个人材料” 。

  2、对于按审批条件申报的信息,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会根据计划指标审批原则分批锁定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系统会生成信息号并提示“根据信息申报情况,请向业务窗口送审个人材料”。

  (二)信息预审查询

  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招调工申报”菜单下的“招调工办理查询”子菜单查询信息预审情况。

  2、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经办人。

  3、拟招调员工个人凭身份证号码在“深圳劳动保障网”查询信息预审情况。

  (三)信息更改

  1、信息预审前

  如果系统未锁定信息,用人单位可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然后重新提交。

  2、窗口初审前

  用人单位可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然后提交,重新进入信息预审。原信息预审结果无效,所生成的信息号作废。

  3、窗口初审后

  用人单位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通过专题报告更改。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项系统已作限制,不得更改。

  (四)提交专题报告

  1、登陆“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 ,在“专题报告”子菜单中录入需要更改的信息及其原因并保存提交。

  2、在“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出专题报告,交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送交办事窗口审核。

  3、经审核同意的,办事窗口予以修改;经审核不同意的,办事窗口予以告知。

  4、电脑系统自动记录企业修改信息的次数,对修改次数过多的企业,工作人员给予提醒、批评,对明显属经办人不认真核对而多次出现错误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向用人单位发出更换工作人员的建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