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满足青年人才认定标准、无房无地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在单位正常缴纳社保五险、未租住过渡性住房且已办理深圳居住登记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每月1250元的安居补贴。
申请条件
(一)属于青年人才
青年人才认定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从教育背景、创新能力、创新贡献等3个维度,共16类青年人才认定标准。认定条件、指南点击查看深圳青年人才认定指南(条件+入口+流程)
(二)青年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优惠住房;
(4)申请人通过本市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5)未租住过渡性住房;
(6)已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居住登记申报点击查看深圳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温馨提示
申请人应当在首次在深就业创业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按规定提出相应住房保障服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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