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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办理广深两地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既不划转也不提现,不会合并到一个账户中。

不能合并

深圳和广州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合并

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办理广深两地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既不划转也不提现不会合并到一个账户中

那怎么使用?

如曾经的深圳参保人目前在省内其他地市正常参保,想在就诊时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付费的,需要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将深圳市医保个人账户设定为消费主卡,前往省内家庭共济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以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查询省内异地已开通家庭共济试点医药机构名单,建议向异地医疗保障部门咨询)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登录→点击我的权益“前往查看”→其它账户→选择深圳市的医保账户→提示是否切换卡号:***为消费主卡,点击“确认"。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保局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3320170&via=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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