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单查询
根据《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深发改规〔2023〕2号)第九条之规定,现将2025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15000名入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名单查询入口:https://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12540534.html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后续流程参考
1.指标发放:公示后发放入户指标卡(有可能是分批次发放),关注深圳公安短信通知,在申请平台 “我的申请” 查看指标卡状态。有子女升学等特殊需求可到拟入户分局申请 “急事急办” 提前下发。
2.预约核验:通过 “深圳公安” 公众号→政务服务(点此进入)→户政预约→市外迁入→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到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网办审核通过核验材料”,选定拟入户公安分局与时间。
3.材料准备(原件+复印件):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入户指标卡号。
(二)拟入户地依据材料(按照“家庭户为主、单位集体户为辅、派出所公共户为补充”的入户顺序选择)
1.房产: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和不动产信息查询单),使用本人或配偶房产进行积分入户申请的需落在该房产上,有多套房产的可选择落户任意一套可立户的房产。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可立户房产的才可以选择在近亲属房产立户,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2.家庭户:挂靠家庭户的户口簿、近亲属关系证明;
3.单位集体户: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任一成员公民身份号码;
4.派出所公共户:以社保缴纳公司属地派出所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以配偶房产作为积分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四)如需携带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该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抚养权属证明材料。
4.材料核验与准迁:
到分局窗口核验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审批。原籍户口迁出、申请补正材料、入户调查时间(如使用配偶房产进行积分还需核实结婚证)不计入办理时限。
我市市外迁入入户业务已实现跨省通办。拟入户地分局审核通过后,系统后台自动将迁户申请推送至原户籍派出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于5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出。申请人收到户口成功迁出提示信息后,本人携落户所需材料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
5.落户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袋封入户档案袋、广东省身份证数字检测回执
6.预约落户与领证:通过 “深圳公安” 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市外迁入→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去派出所落户”(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计分指标和对应分值表,个人积分查询时间及入口,历年入围分数线,2025年度入围名单查询、落户手续如何办理,积分测算和资格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