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时间地点
宝安区住建局2025年配租公租房的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2025年7月23日至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2025宝安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5日9:00-10:30,10:30-12:00,14:00-16:30,16:30-18:00。
具体选房排期表详见下图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一楼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选房方式: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现场场地有限,每个选房家庭限1人到场参加选房。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点此查看具体服务指引
所需证件材料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1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
2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 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时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范本点此获取。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
4 | 申请人本人在深圳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为四大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须预存足够金额支付押金(所选房源的3个月租金),不可刷信用卡。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 借记卡复印件用于办理租金托收。 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
5 | 申请人本人中国银行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 原件(1份) | 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户时须同时提供。 |
选房规则
选房规则
1、请按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项目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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