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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深圳宝安区274套公租房基本情况+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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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5: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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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共11天),宝安区住建局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区户籍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274套公租房(腾退房源)。

房源情况

2025年5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共11天),宝安区住建局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区户籍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274套公租房(腾退房源),房源信息如下:

华联城市全景花园、君钰府、勤诚达乐园、天悦壹号雅轩、中粮紫云花园、中洲华府、宝和苑、坪洲新村三期、源和苑一期、源和苑二期、同和保馨苑、华强城市花园、万丰海岸城锦园、万科翡逸郡园、星河荣御花苑、誉珑荟庭、京基御景珑庭、招商雍和府、羊台苑一期、羊台苑二期、宏发君域、联投嘉苑以及满京华云著花园。

点击查看大图:


注:1.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上述项目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腾退房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租金为准。

4.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宝安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5.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6.认租家庭可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

7.具体看房事项将于本批次后续公告中予以通知

点击查看:房源明细及温馨提示

配租对象

2025年5月26日(含本日)18:00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之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以及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轮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要求见下文申请流程的【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注: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户籍轮候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及递补认租家庭;其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1.认租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户型的房源,意向户型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共11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烈士遗属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完成变更指轮候家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到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1号窗口提交变更申请,逾期本批次不予认定。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5年5月26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5年6月6日18:00。

4.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认租此次房源,都需要有收入财产核对报告。收入核对报告出具日期不在2024年11月26日(含当日)之后的、以及没有核对报告的,都需要提出核对申请,核对通过才能认租本批次住房。

详情点击查看:2025宝安公租房认租收入财产核对规定+核对流程

(三)认租资格核查

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认租家庭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但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无法出具核对报告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经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认租家庭,则不符合本批次配租资格要求且须退出轮候册,如对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后续的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27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75~54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54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业务咨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0755-85901834。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5-83786620。

温馨提示

认租期间,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核对家庭信息是否与现状维持一致,例如:非深户配偶的居住证是否为有效状态,如临近签注日期,可提前办理续签;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成年子女是否具有深户;婚姻信息是否已更新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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