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或者已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参保,并在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注销
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现回深圳就医,是否需要办理取消异地备案手续?
答: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一)参保人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
(二)参保人已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参保,并在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
(三)因情况变化,参保人已不属于国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异地就医范围的。
如参保人临时回深圳就医,深圳市支持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在深圳的医保结算待遇不变。
深圳市医保咨询电话:0755-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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