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房源
大鹏新区2025年2月21日9:00至3月2日18:00期间面向大鹏新区户籍的公租房轮候人配租房源共275套,包括鹏溪苑、丰树苑、招商东岸家园、鹏安苑以及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
配租房源概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户型 | 建筑面积(㎡) (以测绘报告为准) | 供应数量(套) |
1 | 丰树苑 |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 | 单身公寓 | 38㎡-43㎡ | 46 |
小计 | 46 | ||||
2 | 鹏安苑 |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 | 单身公寓 | 36㎡ | 23 |
小计 | 23 | ||||
3 | 鹏溪苑 |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552号 | 一房一厅 | 38㎡ | 30 |
二房二厅 | 69㎡ | 110 | |||
三房二厅 | 87㎡ | 23 | |||
小计 | 163 | ||||
4 | 招商东岸家园 |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0号 | 二房一厅 | 67㎡-69㎡ | 7 |
小计 | 7 | ||||
5 | 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 | 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 | 二房二厅 | 58㎡-64㎡ | 26 |
三房二厅 | 72㎡-88㎡ | 9 | |||
四房二厅 | 109㎡ | 1 | |||
小计 | 36 | ||||
合计 | 275 |
房源租金标准、物业费、停车费等内容见下表,点击可查看大图:
看房联系方式
1.看房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
2.看房地址和联系电话:
鹏溪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552号,联系电话:15602446606;
丰树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联系电话:0755-89774366;
招商东岸家园: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0号,联系电话:0755-28333249;
鹏安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联系电话:0755-89666147;
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联系电话:13418460951。
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选择“公租房认租申请”)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3月2日18:00。2025年3月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户籍、住房、婚姻等),应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或收入财产核对结果报告未出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适用原政策执行。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19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3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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