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概况
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大鹏新区住建局配租16个项目,包括鹏溪苑、坝光搬迁安置区西一、生命科学产业园、陶柏莉花园(二期)、佳兆业假日广场、下沙搬迁安置区、南澳枫浪山二期、安居东湾半岛、安居鹏湾府、安居银叶湾府、招商东岸城央公寓、招商东岸家园、花样年华天下一期&二期、金葵二期以及保利香槟苑,共计1253套房源,项目具体位置、户型、面积等详细内容见房源信息表(详见下图)。
配租面积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单身居民可承租单身公寓或一房户型;
(二)两人至三人家庭可配租二房户型;
(三)三房及以上户型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四)各单位可根据本企业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合租,保证每个房间至少一名职工居住。配租对象自愿认租低于其申请时对应户型房源且承租到本次房源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重要提示
(一)鹏溪苑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时间在2025年3月,项目房屋内具体附属设备设施不含沙发、柜子、床等软装,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入住时间,如有迫切住房需求,请慎重考虑。项目东北侧临近S30惠深沿海高速,部分户型可能会受道路过往车辆带来的噪声、粉尘、灯光、尾气等影响。项目地处偏僻,交通条件较差(具体的公共交通情况以交通部门提供路线为准),可能对出行带来不便,建议申请人结合实地看房后,综合考虑是否承租。
(二)佳兆业假日广场、下沙搬迁安置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坝光搬迁安置区、陶柏莉花园、南澳枫浪山花园二期等房源属腾退房源,房屋内附属设施因折旧损耗可能会有所差异,不再新配或加配其他设施,建议申请人结合实地看房后,综合考虑是否承租。
(三)大鹏新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高度紧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位均已饱和,难以接受转学插班。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了解大鹏新区相关招生政策和学位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其中安居银叶湾府位置距离葵涌中心区域较偏远,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建议暂无学位需求的申请人认租,有入学需求的申请人在认租前请充分咨询新区教育部门后(点此查看学位温馨提示),综合考虑是否承租,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四)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五)本次申请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取消其配租资格。
(六)申请单位、申请人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本次配租房源办理居住证以及落户等问题,以项目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八)申请人认租本次定向配租项目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入住时间、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关于学位、落户及居住证等问题,申报企业需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和不接受该项目“租期、学位、落户及居住证、项目交付时间、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等事项为由,就该项目同类信息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九)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入住人员属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应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前,退出相关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库)。
(十)请申请单位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以此为准。相关申请单位依时办理提交资料,作为承租单位与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签约协议。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十一)新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单位大学生职工在本次认租时间截止前毕业证书在一年之内的,申请单位可以申请免除3个月租金过渡期,具体免除时间和形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如深圳市、新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规定发生调整导致内容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十三)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大鹏保租房】获取大鹏保租房地址、租金、学位温馨提示、分配面积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