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顺序
1.区住房建设局根据供应项目房源数量及受理申请情况,结合单位规模、经济贡献、社会服务、科技创新等情况进行额度分配,确定最终定向配租名录。企业根据2023年度或2024年度纳税额(取高值)确定选房顺序。机关事业单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2.按照“职住平衡”原则,项目优先面向项目所在街道重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限额配租,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街道重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配租。
配租标准
1.单身可承租一房户型;
2.两人及两人以上家庭可承租一房、两房户型;
3.四人及以上家庭可承租配租项目所有户型;
4.承租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单套住房内以房间数安排入住员工。单套住房安排多名职工入住时,承租单位应确保住房的消防安全等基本条件符合要求。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计入家庭人口数。申请人父母及申请人配偶父母可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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