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利息补贴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征求意见稿内容——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同时符合以下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上浮比例可以累加计算: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也就是个人最高84万,家庭最高154万);
(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已设立公积金账户且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子女除外)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也就是个人最高84万,家庭最高154万);
(三)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也就是个人最高72万,家庭最高132万)
【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个人最高120万,家庭最高可贷220万。】
同步调整《贷款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的具体内容。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85%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前款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处于85%(含)~95%区间时,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分别回调20个百分点;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暂停执行。
【再次提醒,上述内容只是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正式的政策哦,在正式的政策发布之前,深圳是按照下文的贷款额度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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