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新政将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同时也调整了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2026年4月30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16倍
职工单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职工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同时符合以下两种及以上情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上浮比例可以累加计算: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
(二)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50%或70%。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总结: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70%,即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85%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前款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处于85%(含)~95%区间时,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分别回调20个百分点;上年度末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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