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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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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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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助我市老年人购买智慧化、智能化的适老产品,满足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提升居家生活环境和品质。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统筹开展,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我市“0570”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规定,通过资助我市老年人购买智慧化、智能化的适老产品,满足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提升居家生活环境和品质。

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活动期间,市民政局发布《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参与单位名单》(以下简称《参与单位名单》,见附件1)和《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品牌产品清单》(以下简称《品牌产品清单》,见附件2)。参与专项活动的品牌产品、参与单位资格有效期与专项活动实施周期保持一致,并根据实际申报及评审情况不定期更新,详情可登录“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关注“深圳民政”“深圳老有颐养”“深圳市社会福利协会”公众号有关公告或扫描专题栏目二维码获取(见附件3)。

本次专项活动由各区(含新区,下同)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受预算总额控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各区按照“先用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进行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要求

(一)资助对象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应以家庭名义(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本次专项活动一次性资助资金。

1.申请人符合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经审定可获得资助名额: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经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参与本次专项活动:

(1)已享受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

(2)已入住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或已按政策性床位收费标准入住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机构的;

(3)已获得“0580”“057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助或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助的;

(4)已获得市、区残联开展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助的;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日之前已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资助,现因年龄、户籍、婚姻状况等因素变化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的。

(二)资助标准及要求

本次专项活动期间,获得资助名额的申请人可到《参与单位名单》线下渠道实际购买《品牌产品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按照购买产品总价享受一次性资助。享受本次专项活动资助的老年人,今后将不再享受现行实施的“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

1.资助标准

(1)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按照购买产品总价进行全额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对其他资助对象按照产品总价的80%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已获得资助名额的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购买产品不在《品牌产品清单》范围内的;

(2)销售企业不在《参与单位名单》范围内的;

(3)同一件产品已领取深圳市商务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补贴,或已申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宅装修改造活动补贴的。

三、资助申请及报销流程

(一)资助名额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如下途径发起申请:

1.线上方式。通过“i深圳-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平台(以下简称“适老化平台”)在线填报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

2.线下方式。填写专项活动申请表(见附件4),提交给户籍所在社区。

发起申请后,社区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初审后提交街道办事处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区民政部门审定。

(二)购置意向产品

获得资助名额的申请人在云闪付APP注册并获取申购码,凭身份证明及申购码到《参与单位名单》任意线下渠道购置产品,申请人应全额支付产品费用并取得合规销售发票、购物小票、签购单等材料,所购产品须在《品牌产品清单》内且收货配送地址应为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地址。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可凭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购码和代购人身份证明代为购买。

(三)报销流程

购置产品的总体报销流程如下,各区民政部门可按照“便利居民、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发放资金,保障活动效果。

1.申请人在参与单位购置产品后,由参与单位销售人员现场扫描申请人的申购码,在服务管理平台(云闪付APP)上生成报销工单,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销售发票、购物小票、签购单等;

2.购置产品全部送达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后,申请人可在适老化平台发起验收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5日内,对照云闪付APP的报销工单,对申请人家庭逐户核查产品实际使用情况,并在云闪付APP上传佐证材料(照片)等;同时,指导申请人将符合条件的购置产品销售发票、购物小票、签购单、退换货票据等原件按程序提交审核。相关材料审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发票中“购买方信息-名称”、购置产品实际使用人、接收资助资金的智慧养老颐年卡所有人均为申请人。发票备注栏应载明“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字样。

(2)购物小票应列明产品名称清单、开具日期等信息,与适老化平台的数据记录保持一致。购物小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专项活动期内,购物小票开具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购置产品价格以产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3.审核完成后,各区民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含姓名、身份证号)、资助金额等公示不少于5日。

4.公示结束后,各区民政部门按程序将资助资金发放至相应申请人的智慧养老颐年卡账户中。

5.各区民政部门组织督促街道、社区做好报销工作,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完毕。申请人不配合报销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该名额,已购置的产品将不再享受本次专项活动资助。

咨询电话

深圳市民政局:0755-25832117

福田区民政局:0755-82925854

罗湖区民政局:0755-22185842

南山区民政局:0755-86077876

盐田区民政局:0755-22320510

宝安区民政局:0755-29996653

龙岗区民政局:0755-28982290

龙华区民政局:0755-23336401

坪山区民政局:0755-84513997

光明区民政局:0755-23699807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0755-283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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