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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深圳户籍,可将户口迁至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或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如户口迁入后退租的,需将户口迁出此公租房。

公租房落户

深圳公租房现在可以落户口吗?

如您是深圳户籍,可将户口迁至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或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也就是办理户籍市内移居】。如户口迁入后退租的,需将户口迁出此公租房。

建议有落户等需求的申请家庭可以提前咨询户政部门0755-84465000。

政策来源:深圳政府在线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806368



》》深户迁至公租房立户办理指南

需要退租的情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二)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三)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四)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有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六个月。其中,前四个月的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收;后十二个月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居住需求不能腾退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给予三年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过渡期满后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深圳公租房办理指南http://bsy.sz.bendibao.com/gongzufang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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